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
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
(大专起点本科适用)
为鼓励本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个性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条例。
荣誉称号有三种:求是荣誉奖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一、获各类奖的限制条件
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评奖资格。
1、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在期末统一考试中有一次以上(含一次)不及格者。
二、授予具体条件
(一)求是荣誉奖章
浙江大学学生求是荣誉奖章是我校最高的个人荣誉称号,其目的在于表彰我校本科学生中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社会作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某些学术问题上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2、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为社会作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并为学校赢得声誉。
3、为办好学校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优秀学生
l、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好评。
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 ,保持环境卫生。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学业成绩排名列前30%。学业成绩=[∑每门必修课或限制性选修课成绩×学分]÷∑学分
(三)优秀学生干部
l、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好评。
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保持环境整洁。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学业成绩排名列前50%。
7、在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一学期以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同学的好评。
三、评选名额和比例
1、优秀学生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2、优秀学生干部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5%。
四、评选和奖励
1、评选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初结合学年小结工作同时进行,各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各教学中心班主任负责组织小班评选工作,评选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并征求教学中心和其他有关同志的意见,教学中心初审后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要在本中心公示。
3、初审名单通过汇海系统上传,评优推荐表送寄学院学工办审核,评审结果学院将在网上公布。
4、一年级学生不参加任何荣誉称号的评选。
5、对被授予浙江大学学生求是荣誉奖章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载入校志。
6、对被授予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教学中心进行表彰。评奖结束,学生学年小结表和学生评优推荐表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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