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学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福建新华社办公厅文件要求,为确保每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制作工作的顺利进行,福州教学站图像采集工作于2004年1月11日下午期末考试结束后开始进行。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照片采集将通过数码摄像来完成,图像采集收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福建省新华分社文件标准收取,收费标准每人收取15元(2寸×4张)。
* 拍照时要求着黄色系列以外的浅色上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学员要认真核对填写“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象采集卡”、“个人信息卡”,其中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必须与信息卡上出生日期栏统一,做到反复核对,准确无误,若有不实之处,责任自负。
浙大远程福州教学站
200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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