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2004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从今年开始,对所有大专起点本科毕业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在办理电子注册时实行验证。为保证我院专升本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不受影响,现将有关验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习中心见通知后将01级正式在籍的专升本学生(包括本科免试入学的学生)入学报名时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再重新复印一份(原来那一份仍然留在学习中心),并在每张复印件背面盖学习中心的公章,按年级专业的顺序装订整理后连同《大专证书复印件汇总表》(见附件一)于7月1日前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郭木英老师收。如复印件不能按时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会影响到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各学习中心应对学生负责。
各学习中心也请做好02级、03级正式在籍的专升本学生的证书复印件上交的准备工作,具体上交时间和上交形式学院会另行通知。
二、从04年开始,所有录取的专升本和二学历、二学位的学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都必须在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按上述要求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备案,在学生毕业时送省教育厅验证。
三、《大专证书复印件汇总表》每个年级专业分别填写。如原本科毕业免试的毕业生,请在备注栏上注明“本科”字样;如缺少证书复印件的毕业生,请在备注栏上注明“缺证”字样;01级今年未毕业的学生,请在备注栏上注明“未毕业”字样。汇总表上的序号应和复印件装订整理后的顺序一致,以方便检查。
远程教育学院教学部
2004年6月2日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