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来学院办理就业协议书学校意见栏签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携带就业协议书的同时,还必须带上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毕业生申请就业协议书登记表(以下简称“申领表”)。

二、“申领表”上“教学站审核”栏,必须有“学习中心”盖章,同时必须有“体检合格”章。

三、“申领表”上“申请事由栏”,必须由学生本人写上“本人属非在职毕业生,第一次申请就业”等理由。

四、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须盖章,或持有“市(县)毕业生就业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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