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毕业审核未通过学生的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自2001年首届学生毕业以来,每年陆续有少部分的学生未能通过毕业审核。为规范对未通过毕业审核学生的管理,并给那些在有效学习期限内需要继续学习的同学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根据远程教育特点及学习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一、毕业审核未通过学生指在有效学习期限内毕业审核时尚有不及格考试课程或毕业鉴定未通过的非医学高升本学生和全体非学分制专升本学生(即2000、2001级专升本)。
       二、毕业审核未通过学生的后期管理包括:学生安置、课程重修、教学资源配置、教学材料发放、学生考试安排、学籍有关信息管理、证书发放、档案转移、收费管理等内容。
       三、学生后期管理职责分工原则上与前期管理相同,由学院与学习中心按照原定合作办学协议共同负责。若有学习中心在应届学生毕业后已不再有下级学生,应妥善解决好学生遗留问题,在学分有效期内继续做好相关工作。若学生有转学要求,仍按学籍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学生结业管理
       凡学生学习本专业达到结业条件的(高升本全日制学年制学生不及格门数在五门或五门课以内、专升本学年制学生不及格门数在三门或三门课以内),准予结业。准予结业的学生因个人原因需申领结业证书的,经个人申请,由学习中心统一上报并经学院批准审核,可发给结业证书。申请和上报时间与毕业审核同时进行。
       结业生在有效学习期限内继续学习,应重修的课程全部合格,并满足毕业条件的可换发毕业证书(与当年毕业生的毕业手续同步进行),但不能补授予学士学位。毕业时间从换发毕业证书时算起。换发毕业证书时,须缴纳换发毕业证书的手续费和证书费。
       五、学生学习安排
       凡在毕业审核时有未通过课程、希望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以在有效学习年限内继续学习。
       1、课程重修
       为避免学生课程重考复习中的盲目性,学院规定,凡毕业审核未通过的课程,必须重修,学生参加课程重修应在学习中心办理重修手续。重修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跟低年级班听课重修,另一种是学生自行通过网上下载教师讲课的课件,以课件自学方式重修。学生以何种方式重修,由学生本人自行选择。学生重修应按课程教学计划完成课程作业,作业成绩按该课程总成绩百分比,计入课程总分。
       若未通过的课程中出现学院今后不再开设的课程,使学生无法参加重修的,学生可以申请学院替代课程,替代课程由学院指定(由学院另行通知),修学要求与重修课程相同;也可申请重考,对于申请重考的学生,学院将提供该课程的复习大纲和参考教材名称,便于学生复习。学生考试的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总评成绩。
       2、考试组织安排
       学院开设的课程一般每年开考两次。各学期开考的课程于每学年的夏学期和冬学期学生选课前,在网上公布,学生可以在网上或学习中心查阅开考的课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重考。
       为避免该类学生因错过考试报名时间而影响毕业,学习中心应及时通知学生,并做好学生考试报名及考试安排工作。
       3、收费
       学生通过重修参加考试按70元/门次标准由学习中心收取。
       六、学生毕业管理
       学生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应重修的课程全部合格,并满足毕业条件,学生应向学习中心提出毕业申请。学习中心将申请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学院教学部审核(医学类专业报学院医学部审核)。审核通过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毕业手续,领取或换发毕业证书。
       七、对于不符合毕业、结业条件的学生,若不想再继续学习,可以向学院申请开具成绩证明。
       八、学生档案管理
       按《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在原学习中心继续学习的由原学习中心保管学生个人档案,转学习中心学习的应同时将档案转出,并由转至学习中心保管。学生毕业或结业时,学习中心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学生个人档案转移。
       九、全日制高升本学生的就业管理
       全日制高升本毕业生就业政策按取得毕业资格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就业手续随当年同届毕业生一同办理。
       凡符合结业条件且申请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可以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申领就业协议书,但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上要注明结业生。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时将不再发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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