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统考的说明
以下内容摘自:《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全国统考课程实施暂行办法》
一、考试对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学生要依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参加统考,对2004年3月1日之前注册入学的学生进行抽测。
二、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是:
(一) 理工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数学专业考“高等数学(A)”);
(二) 文史法医教育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文史类专业考“大学语文(A)”);
(三) 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四) 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五) 其它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由试点学校在“高等数学(B)”和“大学语文(B)”中再任选一门进行统考。
三、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是:
(一) 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 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 其它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中没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成绩的,按不同专业须加试统考科目“大学语文(B)”或“高等数学(B)”,考试科目的选择同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专业分类。
四、关于免考的规定:
(一)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二)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 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四)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五) 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附件)可免考“大学英语”。
各试点高校要将本校免考学生名单公示并报网考办备案。
五、统考公共基础课的要求与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相应公共基础课的要求相一致。统考试点工作由网考委统筹安排,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标准。
统考暂定每年组织两次,考试时间在3月和9月。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参加考试, 每次参考门次由学生自定。试点期间的统考成绩有效。
各专业考试科目对照表
|
序号 |
专 业 |
考试科目 | ||||
|
高升本 |
专升本 | |||||
|
1 |
计算机 |
大学英语(B)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高等数学(B) |
大学英语(B)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2 |
法学 |
大学英语(B)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大学语文(B) |
大学英语(B)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3 |
电子商务 |
大学英语(B)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大学语文(B) |
大学英语(B)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4 |
英语 |
大学英语(A)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大学语文(B) |
大学英语(A)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5 |
汉语言文学 |
大学英语(B)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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