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习中心、各位重修毕业论文学生:

 

   按教财司函(2005)90号文件精神,2006年秋冬学期重修毕业论文的学生,应收费名单现予公布(见下表),请在9月30日前,到学习中心缴纳重修费300元。10月10日前,请各有关学习中心把重修费汇到学院。

未交费者,10月10日后取消重修毕业论文。

 

徐建辉

110102104003

01法学

福州

应收

 

 

 

 

学历教学部

200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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