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远程教育学生评优工作在九月份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秀学生参评条件
1、热爱国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考风良好,诚实守信。
3、学业成绩排名前50%。
学业成绩=[∑(每门必修课或限制性选修课成绩×学分)]÷∑学分。
(学生可以先推荐优秀学生给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统计其成绩是否达标)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学。
5、积极参与学院网上校园文化活动,踊跃投稿,文明上网。
6、积极配合学院、学习中心,热心参与班级事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负责。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2、在标准年制以后。
二、其它事项
1、评奖工作由学习中心评审组负责,班主任主持小班的评选工作。
2、评优对象为在校学习时间在标准年制以内并且学满一年以上的学生,优秀学生名额为学习中心学生总人数的10%-15%。
3、由各班长组织同学们推荐优秀学生工作,最后将推荐的优秀学生名单上报学习中心,学生也可以直接向辅导员推荐优秀学生。(04级春秋 联系电话:87866102 辅导员:陈宗芳老师,05级春秋 联系电话:87866114 辅导员:潘子希老师)上报截止时间:9月26日。
4、学院将评优结果在网上公示后,再正式发文。对获奖学生个人,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等。
5、获奖者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等,予以表彰。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6、评优推荐表由学习中心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7、对已获奖的学生,凡发现虚假材料、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消其所得奖项等,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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