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全体同学:
鉴于个别学习中心和学生在办理学籍变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学习中心、转专业、转层次)手续时因操作不规范,影响到选课、选考、教材发放及学费扣款等问题,对此,学院再次强调办理学籍变动手续请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并注意如下事项:
退学手续
学生在开学后(以院历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准)两周内申请退学的,退回当前及以后学期的学费;超过两周的,要扣除当前学期学费,退回以后学期的学费。已经选课并修读两周以上的跨学期课程下一个短学期的学费不退。学院凭学生的学费发票退费。退学申请时间以学习中心寄申请表到学院的邮戳为准。已征订的教材(无论是否领取)费用,从预交教材费中扣除。对未办理退学申请手续自动退学的学生,学院不予退费。
转专业手续
因学生转专业涉及到诸多方面的环节,如选课、选考、教材发放、学费扣除等,所以学生转专业必须在选课前办理,即秋冬学期转专业必须在春夏学期选课前办理,春夏学期转专业必须在秋冬学期选课前办理,超过当前学期选课时间的,只能在下次选课时才可以选新专业的课程。新生第一个学期不转专业,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只能在选课前办理下下学期的转专业手续。转专业的申请时间以学习中心寄申请表到学院的邮戳为准。对因转专业造成的课程、学分损失,由学生自己负责,所以请学生在入学报名时对所学专业要慎重考虑。
转层次手续
因前置学历证书不合格等原因,有的学生申请从专升本转到高升本;或高升本学生在学习期间又获得了大专证书,申请从高升本转到专升本。不管是哪中情况转层次的,都必须填写转层次申请表(见附件)。对从高升本转到专升本的学生,学习中心还要将大专毕业证书交学院招生办公室验证,并重新参加专升本的入学考试。对从专升本转到高升本的学生,学习中心也要告知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其专升本的入学转为高升本。
转学习中心手续
需要转学习中心者,由学生本人联系转入与转出学习中心,并填写转学习中心申请表,经转出与转入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同意盖章后,报学院教务部批准。学生转学习中心,选课前办理的,转入学期开始的学费按转入学习中心的同类学生的标准扣款;选课后办理的,已经选课的学费,按原学习中心的同类学生的标准扣款。转学习中心手续建议于选课前办理,这样教材发放、考试安排、学费标准等都可以和转入学习中心的同学一样。
休学、复学手续
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不能少于半学年)为单位,复学从秋学期或春学期开始。秋学期或春学期复学的办理手续时间分别应在春夏学期或秋冬学期选课前办理,这样就不会耽误学生的选课。
免修手续
符合免修条件(具体参照学生手册和有关通知)的学生应在选课前两周内,持有关成绩证明(必须是主办学校的)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向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学习中心必须核对学生的免修课程是否符合学院的规定,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不能免修。学习中心验证原件后将复印件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连同免修申请表,在选课前报学院教务部批准,逾期不予受理。免修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最低毕业学分的三分之一。如果是免修多门课程的,请填写在一份申请表上。
其他注意事项:
填写学籍变动申请表和免修申请表,请将学生信息、学习中心信息、学年学期等信息填写正确完整,还要注意表格下面的说明。
有关办理学籍变动和免修的问题,以及申请表投递部门和联系人如下:
邮寄地址:浙江杭州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务部
邮编:310027
联系人(收件人):薛燕萍(收)
电话:0571-87951013
E-MAIL:xyp@z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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