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07年远程教育学生评优工作将在九月份进行。学习中心按浙大远程评优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由各位班级班委推荐本班级同学给学习中心,请按照评优管理条例进行推荐。(管理条例请见附件1)
2、评优对象为在校学习时间在标准年制以内并且符合评优学分要求。优秀学生名额为学习中心学生总人数的15%。(班委可以按照本班级人数的15%上报学习中心。)
3、各学习中心在
4、学院将评优结果在网上公示后,再正式发文。对获奖学生个人,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各学习中心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5、学生评优推荐表在盖章后寄回各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生服务中心
附 件2: 优秀学生推荐表
附 件3: 评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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