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相关会议精神,学费、教材费的缴费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年的1-2月和7-8月。2008春缴费办法见本通知。

    请05-07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缴费,以确保08秋冬学期的配选课正常进行(08春夏学期的配选课时间约在5月份左右,具体时间请看届时的配选课通知)。具体缴费规定如下:

一、缴费时间:

2月10日—2月20日(按浙大远程学院通知时间是2008年1月15日-2月20日)

二、缴费方式:

统一缴纳到学习中心建行卡号上,学习中心统一将缴费信息录入学分制系统。

 

福州学习中心建行帐号:4367 4218 2003 1989 024

收款人:潘凤金

三、缴费金额、及注意事项:

 

缴费金额:

学费预缴金额=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当地学习中心本年级的选课费标准-已缴的全部学费

教材费预缴金额=1200元-已缴的全部教材费

   

附表:(福州学习中心各年级交费金额)

       年次

 

 

类别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5春秋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6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6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7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7

高本

根据学生情况自行设置

20学分/250

共计2450

20学分/250

共计2450

20学分/250

共计2450

23学分/300

共计2830

专本

根据学生情况自行设置

15学分/250

共计1900

20学分/250

共计2450

23学分/300

共计2830

二本

根据学生情况自行设置

23学分/300

 

 

 

 

 

 

 

 

四、温馨提示:

  1.学院提供的农业银行卡已于2007年完成余额清理工作,所有学生切记不要将学费存到个人银行卡卡号里。浙江省以外的学生,统一到学习中心缴纳现金或转帐,并由学习中心统一将缴费信息录入学分制系统,统一汇款至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在07秋收费时没有按学院通知中规定的学分数收取的学生,请在本次收费时补足差额,以免影响2008年4月份教学部对本年度秋冬学期的正常配课。

3、学费和教材费都是预交款,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退学费需凭原始发票,请同学们务必保管好。

4、为确保08春夏学期的配选课正常进行及毕业证书的正常发放,请大家务必在2月20日前把该交的款项交清,并将回单写上姓名、专业班级、金额和款项传真或送交到学习中心。时间仓促,请大家相互转告。

不明之处请咨询潘凤金老师。电话:0591-26597711  87866005 学习中心传真:0591-8786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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