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相关会议精神,学费、教材费的缴费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年的1-2月和7-8月。2008春缴费办法见本通知。
请05-07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缴费,以确保08秋冬学期的配选课正常进行(08春夏学期的配选课时间约在5月份左右,具体时间请看届时的配选课通知)。具体缴费规定如下:
一、缴费时间:
2月10日—2月20日(按浙大远程学院通知时间是2008年1月15日-2月20日)
二、缴费方式:
统一缴纳到学习中心建行卡号上,学习中心统一将缴费信息录入学分制系统。
福州学习中心建行帐号:4367 4218 2003 1989 024
收款人:潘凤金
三、缴费金额、及注意事项:
缴费金额:
学费预缴金额=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当地学习中心本年级的选课费标准-已缴的全部学费
教材费预缴金额=1200元-已缴的全部教材费
附表:(福州学习中心各年级交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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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次
类别 |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5春秋 |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6春 |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6秋 |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7春 |
应缴学分数/教材费标准 07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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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本 |
根据学生情况自行设置 |
20学分/250元 共计2450元 |
20学分/250元 共计2450元 |
20学分/250元 共计2450元 |
23学分/300元 共计28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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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本 |
根据学生情况自行设置 |
15学分/250元 共计1900元 |
20学分/250元 共计2450元 |
23学分/300元 共计28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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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 |
根据学生情况自行设置 |
23学分/300元 | |||
四、温馨提示:
1.学院提供的农业银行卡已于2007年完成余额清理工作,所有学生切记不要将学费存到个人银行卡卡号里。浙江省以外的学生,统一到学习中心缴纳现金或转帐,并由学习中心统一将缴费信息录入学分制系统,统一汇款至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在07秋收费时没有按学院通知中规定的学分数收取的学生,请在本次收费时补足差额,以免影响2008年4月份教学部对本年度秋冬学期的正常配课。
3、学费和教材费都是预交款,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退学费需凭原始发票,请同学们务必保管好。
4、为确保08春夏学期的配选课正常进行及毕业证书的正常发放,请大家务必在2月20日前把该交的款项交清,并将回单写上姓名、专业班级、金额和款项传真或送交到学习中心。时间仓促,请大家相互转告。
不明之处请咨询潘凤金老师。电话:0591-26597711 87866005 学习中心传真:0591-8786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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