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日前以闽教高[2004]140号文件通报,浙江大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和武汉大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经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组全面的评估检查,符合教育部有关函授站管理规定的要求,准予继续办学,并给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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