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福建函授站关于做好
2004-2005学年毕业班期末面授、考试的通知
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函授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毕业班期末集中面授教学定于
1、为了使教学达到预期效果,要求学生必须在面授前进行全面、系统的自学和复习,并一定要完成规定寄交的作业、毕业设计(论文)等。
2、除因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因特殊情况(凭单位证明)可准予请假或缓考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或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考试或毕业答辩安排在面授期间交替进行,迟到或延误考试、答辩,其责任由本人自负。
3、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能按时完成,同学们要重视并抓紧进行毕业设计,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函授站要求同学们在4月份写好并上交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按照有关要求并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于
4、参加集中教学时须将有关毕业生鉴定表、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带齐。
※5、补考时间为
6、因学校招待所停办,为方便外地学员到站学习,函授站将与学院协商,届时将腾出部分学生宿舍作为学员的住宿,请需要住宿的学员及时和函授站联系进行预定,逾期不予安排。
7、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开始实施新的《学校门卫管理细则》,函授站要求各位学员进出学校要出示学生证或配带浙大校徽,若忘带需在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进校后车辆不要随意停放,应按保卫部门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于综合楼后车棚内,汽车应停放于学校大操场边指定的划线区域。不按位置停放的,若被学校保卫部门扣车,责任自负。请同学们理解、配合并自觉遵守。
浙江大学福建函授站
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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