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函授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期末集中面授教学定于07年1月9日--1月21日在福建函授站进行(1月9日正式上课)。集中教学是函授教育的重要环节,为做好这一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使教学达到预期效果,要求学生必须在面授前进行全面、系统的自学和复习,并一定要完成要求的作业,在规定时间前上交,对不及时完成作业达1/3以上者,期末无考试资格。如假期将作业补齐,方可参加补考,如无补交作业,则按挂科处理。
2、除因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因特殊情况(凭单位证明)可准予请假或缓考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或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3、面授期间请带齐学生证、校徽及身份证,考试及补考需将双证放在桌子左上方,无双证者将不得参加考试。
4、根据浙大成教院的通知,面授时请05级法学专业的学员带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一定要清晰,尤其是毕业证书的证书号、毕业时间、毕业院校的印章等,届时将寄往浙大成教院。
5、集中教学报到时,要办理交费注册手续。同学们按以下收费标准将学费和教材费直接存到建设银行,账号:4340621820013492 黄美榕。届时将银行回执拿到函授站换取学费发票,没及时交费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新学年收费标准:
计算机信息管理: 学费1980元/人·年 教材费300元
工商管理、法学: 学费2100元/人·年 教材费3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费2200元/人·年 教材费400元
*6、补考时间为07年1月8日上午8:30开始,望补考同学务必准时参加,逾期没参加者,以挂科处理。
7、学院目前有两间招待所及部分学生公寓,床位不多,以先后顺序安排。
8、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按照学院《学校门卫管理细则》规定,函授站要求各位学员进出学校要出示学生证或佩带浙大校徽,若忘带需在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车辆进出一律实行交换卡制度,按照一车一卡入校取卡出校交卡的要求,进校后车辆不要随意停放,应按保卫部门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于综合楼后车棚内,汽车应停放于学校大操场边指定的划线区域。不按位置停放的,若被学校保卫部门扣车,责任自负。请同学们理解、配合并自觉遵守。
浙大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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