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闽信电职鉴[2004]20号文的通知

我院部分教职员工及计算机有关专业的学生参加了今年十月份由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组织的全省计算机调试员技能大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根据《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第42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福建省计算机调试员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申请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精神,信息产业部第42职业技能鉴定站对选手的竞赛总成绩按国家职业资格相应标准进行划线,对达到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选手拟给予办理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请各有关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信息产业部第42职业技能鉴定站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详见《通知》。

附:《通知》——闽信电职鉴[2004]20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20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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