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分类代码
职业分类代码
摘自:国家技术监督局1999-03-18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656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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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职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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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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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负责人(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中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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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指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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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指在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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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事业单位负责人(指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以及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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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企业负责人(指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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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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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军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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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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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科学研究人员(指专门从事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科学研究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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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程技术人员(指应用科学知识于矿物勘探和开采、产品开发、设计和制造,建筑、交通、通讯及其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技术人员归入1、2、3、4、5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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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农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土壤肥料、植物保护、作物遗传育种、栽培和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农业技术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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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指从事飞机与船舶驾驶、指挥、领航、引航、通信、设备运行保障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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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以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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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经济业务人员(指从事经济计划、统计、财会、审计、国际商务等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经济业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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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金融业务人员(指研究和设计金融市场中金融产品,管理和运营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金融业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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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法律专业人员(指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及从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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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教学人员(指从事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教学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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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文学艺术工作人员(指专门从事文学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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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体育工作人员(指从事体育工作的专业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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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指从事新闻采访报道、文图编辑校对、节目主持、播音和考古及文物保护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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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宗教职业者(指专门从事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活动的人员。但不包括宗教职业机构或团体中从事非宗教职业的人员,如机关办事人员、教育、医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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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指不属于11-28中类专业技术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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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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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学生(指各级各类国家承认的办学机构的在校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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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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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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