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符合下列统考免考条件的学生,请持免考证明原件330日前到学习中心申请免考。经学习中心初审汇总后报送免考材料。报审免考的材料包括:免考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证件扫描件(须原件扫描)。

 

免考条件:

原因代码

免考条件

免考科目

1

已具有本科学历

统考全部科目

2

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计算机应用基础

3

非英语类专业,20061月前获得大学英语等级CET四级(或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级别证书

大学英语B

4

非英语类专业,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大学英语B

5

非英语类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大学英语B

6

非英语类专业,实际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

大学英语B

7

非英语类专业,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大学英语B

13

已在别的网院参加过统考且成绩通过的学生

相应统考科目

(注: “非计算机类专业、非英语类专业”均指学生现在就读的专业)

 

                     考试中心 200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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