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函授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提高国民素质和文化科学技术水平的重要形式之一。函授学习的特点是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函授生在学习过程中,首先要树立长期艰苦学习的思想,满怀信心,刻苦钻研,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按规定的课程进度,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学习。同时应积极完成各自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争取所在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在函授站及学校指导下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一、 函授生学习的组织及领导
1、函授教育是学校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归口管理,函授教学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函授站是函授教育的基层组织,在学校实行五个统一(统一招生、统一教学计划和大纲、统一教材和教学进度、统一考试、统一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负责站区的函授教育业务和直接领导站区内函授生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3、 函授生要认真学好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活动,每学年做一次小结,并由单位签署鉴定意见。
4、函授生比较集中的单位一般应成立自学小组,自学小组小组长由函授生单位职工教育主管部门指定,自学小组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集中自学讨论。
5、学院和函授站在函授生中按年级或专业设立班主任,配合函授生所在单位加强对函授生的教育和管理,帮助函授生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函授生应主动同班主任交流思想,反映情况,对函授教育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学院和函授站不定期走访函授生及单位。
二、 函授教学文件和教材
1、 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专门人才和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函授生应熟悉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
函授教学计划根据全日制“同层次、同类专业的相应水平”的要求制定,所开设的课程与全日制同专业的教学计划基本相适应,同时也充分考虑成人学习的不同特点和要求。
2、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函授生自学的指导性文件,函授生应经常阅读,凡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必须掌握。
3、 教材 函授教材分两种:一种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业余自学特点为函授生专门编写的函授教材;一种是采用全日制用的全国统编或学校自编的教材。
4、 自学指导书 自学指导书是书面指导函授生进行自学的辅导材料,由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及教材编写。自学指导书包括自学课程的方法;思考题、必须完成的习题和测验作业;应学的教材和参考书名称及其章节等等。
5、自学进度表 自学进度表是指导函授生一个学期中自学的进度,进度表按课程编写,包括每周自学内容和时数、必须完成的平时作业和测验作业及寄交时间。
6、函授教学校历 函授教学校历是按学期制定的一种学期教学活动计划,规定了各年级、专业的自学、集中教学、毕业设计、毕业活动等具体时间安排。
三、 函授自学
函授生利用业余时间在教师的书面指导下自学教材和完成作业是函授教育的基本形式。
每年新生入学时,各函授站都要进行报到注册、并举行开学典礼、进行入学教育、分发教材及学习资料、组织面授等多项活动,函授生应按时参加。
1、开学前,函授生得到函授站发给的通知、教材、各课程自学进度表及有关教学辅导材料后,应立即遵照开学通知和自学进度表的规定和要求,自觉地安排和开始自学。
函授新生首先要认真学习函授站寄发的函授教学文件,了解函授教育的组织过程,逐步掌握学习规律,熟悉学校有关函授教育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函授生要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按自学进度表的要求订出自学计划,保证每周不少于18小时的业余学习时间,有系统地坚持学习。
3、教材是函授学习中获得知识的主要来源,函授生应遵照指导书批示的方法、顺序,有计划地、系统地、深入细致地钻研教材,掌握其基本内容和实质。
自学时,一般先要按自学进度规定粗读自学指导书和课本正文各一遍,然后再细读课本正文。
在学习过程中要学会独立思考、联系实际、发掘问题,为便于记忆和领会课本内容,宜按章做好学习笔记。
4、函授生在自学时除钻研教材、理解其内容外,必须按自学进度中规定的时限完成下列作业:
(1)思考题:用以启发函授生理解教材内容,函授生回答思考题遇有疑难时,可请人指导或在自学小组开展讨论。思考题不需寄教师评阅。
(2)平时作业:对于巩固基本理论知识,熟练运算技能和培养独立思考能力起着重要作用。函授生必须在自学教材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规定的作业,并按时寄交规定交批的作业。函授生在做习题时可以翻阅教材和笔记,遇有疑难问题时可请教他人。
(3)测验作业:具有阶段小结性质,是教师检查函授生在一个阶段中是否完成学习任务的主要依据。函授生必须按自学进度中的规定,独立完成。是否完成测验作业及成绩将作为教师评定函授生。
(4)课程设计(作业):各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安排有课程设计(作业),用以培养函授生运用有关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设计是在函授生单位完成还是到函授站完成,将视性质作具体安排。
5、函授生在自学中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可用书面提问方式向任课教师请求解答。
6、函授生的书面提问、平时作业除有专门规定外,圴寄交所属函授站,测验作业可直接寄给学校任课教师评阅。
7、函授生寄交作业时,应将各科作业分别装订和寄交,并在信封上写明学号,不按规定装订和寄交的作业,可能造成作业漏登而影响函授生的考核成绩。
8、函授生寄交作业时,需要贴足邮资,函授站(部)对欠资邮件概不受理。
9、函授站经常有文件或通知寄发函授生,函授生的通讯地址有变动时,须及时将新地址通知函授站。
10、函授生寄交的作业、书面提问、各类学籍异动和请假申请及其他各种信函圴须写明学号、姓名,以便查找。
四、集中教学:面授、实验、复习与考试
1、教学计划规定,每学期进行集中教学三周至四周,在集中教学期间由教师对函授生所学课程进行总结性面授。函授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实习内容,复习教材和参加考试。
2、每学期集中教学在函授站或学校举行。
3、集中教学通知书由函授站根据办学的统一要求制定,并提前寄发函授生。
4、函授生在完成自学计划的基础上,可凭函授站寄发的集中教学通知书向单位请假。
5、函授生到函授站参加集中教学时必须携带集是教学通知书、身份证、学生证、有关课程的教材和学习资料及用品、完成的全部平时作业及测验作业等。
五、毕业设计
1、各专业函授生毕业设计于最后一个学期进行,时间为6-8周(详见各专业安排)。
2、函授生的毕业设计选题工作提前一个学期完成。
3、为鼓励函授生学用结合,函授生在学习过程中已完成过重要科研、设计项目的,可以申请免做毕业设计,只参加答辩。免做毕业设计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的科研、设计成果(包括鉴定书、评奖证书等)、论文,函授生所在单位签注意见,经学校有关专家审核,如其成果(论文)能过到毕业设计的要求,经学院和函授部批准可以免做。毕业设计的成绩按照成果(论文)的水平和答辩的成绩评定。
六、其他
1、函授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各教学环节符合要求者,由学校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经湖北省教育厅验印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2、函授生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所规定的有关函授生的一切规章制度。
3、函授生除认真阅读和执行本<须知>外,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费用
(1)函授生于每学年开学前,按学校缴费注册通知规定的日期,向学校或函授站交纳学习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空有关规定执行。
(2)函授生到函授站参加平时面授、集中教学、毕业设计等所需要的往返车船费和住宿费,由函授生所在单位按规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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