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函授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各专业期末集中面授教学定于
1、为了使教学达到预期效果,要求学生必须在面授前进行全面、系统的自学和复习,并一定要完成规定的作业,本学期的所有作业必须按自学周历表的时间寄交(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承认。对不及时完成作业达1/3以上者,期末无考试资格。如假期将作业补齐,方可参加补考,如无补交作业,则按挂科处理。
2、除因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因特殊情况(凭单位证明)可准予请假或缓考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或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3、面授期间请带齐学生证、校徽及身份证,期末考试及补考需将双证放在桌子左上方,无双证者将不得参加考试。
※4、根据教育部要求,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照片采集将通过数码摄像来完成,由教育部统一委托各省新华社来承担。我站与新华社福建分社联系,拍摄时间初步定在
5、补考时间为
6、面授、补考时间若有更改或其它通知将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届时请同学们密切注意网上通知,互相转告。(网址http://www.mitu.cn) 。
7、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按照学院《学校门卫管理细则》规定,函授站要求各位学员进出学校要出示学生证或佩带浙大校徽,若忘带需在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车辆不要随意停放,应按保卫部门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于综合楼后车棚内,汽车应停放于学校大操场边指定的划线区域或地下停车场,校园主干道及中心广场不得停放车。不按位置停放的,若被学校保卫部门扣车,责任自负。请同学们理解、配合并自觉遵守。
浙大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
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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