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考委“2009年9月统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需填写“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在10月23日前递交所在学习中心,过期将不予受理。学习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请。
附件1:成绩复核表格
根据网考委“2009年9月统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需填写“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在10月23日前递交所在学习中心,过期将不予受理。学习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请。
附件1:成绩复核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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